劳动仲裁不服起诉的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是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类纠纷,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劳资双方就争议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吗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规定为: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减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以上就是整理的资料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劳动仲裁方面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