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的案件在哪里查询
法律分析:法院受理的案件,有以下四种方法可查询案件进度:律师出具相关立案手续,表示该案件已经立案。有的地方法院给立案通知,有法院盖章的。即使没有立案通知,立案的标志是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并得到相应收据;持立案通知或缴费单,可到该法院查询该案的立案情况或审理法官等基本情况;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会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你可以凭借受理案件通知书来确认是否已经立案;如没有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还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去法院立案庭查询案件受理进度。到法院立案庭查询,报名字、身份证号码或到法院自动查询机查询;可以登录受理案件的法院,查询开庭公告。或到法院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上查询(要求有开通此服务)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