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代理人范围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此外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中代理人有以下几种: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4、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

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是国家法律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近年来我国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素质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律师参与诉讼对人民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允许进行民事诉讼代理。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