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房三书一证一表是哪些
验房三书一证一表是哪些三书一证一表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技术指标,《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证明,《竣工验收备案表》。
收房时有什么注意事项1、未能按时交付。根据合约,开发商会在交付房屋之前十多天,以挂号邮件邮寄交房通知买方,并告知具体的交房时间和相关材料。开发商商定的交房期限通常是在收到通知后30天之内,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方,那么通常会被认为是开发商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买方必须在通知的截止日期前承担全部购房风险和税费。
购房者在购买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务必是易于接收、能够确保亲自签收的地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收货期恰好碰上买方外出,可以打电话或向亲朋好友询问详情。无法按时出席的,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或通过与开发商的联络,确定具体的时间,并以书面方式确定。
2、开发商资质证书不齐全。开发商凭证不齐全验房时,须向开发商索要《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并向其索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例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要你的身份证都办好了,你就可以在入住单子上签字。目前,很多楼盘的“三书一照一表”都不完整,尤其是由于楼盘的主体结构尚未完工,相关部门不能验收,所以《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更是如此。
如遇此情形,买方有权拒绝接受房屋。如确需办理入住手续,应在《住户验房交接表》及《验房记录表》等有关资料中注明“无××档案”,并将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保存好。
3、先签了合同,再去看房子。在交房前,交钱,签文件等手续,是比较合乎情理的程序,但多数开发商都是先交钱填表、签文件、验房,把买家置于被动地位。买方须在合同中注明“先验房后收房”的条款,不看房则不接受。如果没有在最初的合同中,可以在接收文件上写上“未验房”之类的内容,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
4、开发商将大事化小。对于业主在检查房子时,出现的问题,比如墙壁、地砖、漏水,甚至是结构问题,有些开发商都会说,这都是小事,他们会让人去修理,尽量不让他们把问题写在验收报告上。
不论开发商的陪同人员多么的自信,业主都应该遵守他们的原则,不论问题是大是小,都要写上相应的文档或者表格。如果项目没有提供验收报告,需要自己准备好纸和笔,把相关的问题一一记录下来。
5、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在验房时,业主不但要先验房子,还要对整个小区的规划进行认真的检查,看看是否与合同中的协议一致,比如车库、会所、园林景观等。
在签订购买合同时,要把开发商的承诺写入合同条款,同时保留一切可以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材料。检查时,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和开发商在销售时的承诺进行检查。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和开发商协商。
6、乱收费。尽管物价局已经明确规定了有关的入住费用,但是个别开发商到了交付时仍然收取租金。
在收房时,请事先了解有关物价局的收费细则,并携带应交的费用单,并与开发商所需的金额进行对比。最好是随身携带计算器,把每个账单都记下来,如果有不合理的费用,就立即告诉开发商。如有需要,可以投诉物价局和房管局。此外,在检查完房子之后,在办理《房屋验收单》的时候,必须要签署《物业管理公约》,并提前达成协议,以免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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