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主管部门怎么填

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查询法律快车显示,私营企业主管部门包括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税务局。

工商管理局主管办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人员的健康证(食品企业)、上岗证(特种设备)以及日常的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局主管收取排污费,再就是国税、地税局收取每年的税务,这些都是每个企业例行的,主管单位还是质量技术监督局。

私营企业主管部门是什么?

私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有很多,是主管的不同的事务,关于私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了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国税地税局都是上级主管部门。

综上所述,私营企业主管部门一般包括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税务局。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这三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三)经营范围;

(四)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五)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除前款规定外,还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登记下列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姓名及居所;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