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多久?

依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评审。

考核内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应当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试用期内参加初任培训,参加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

考核结果: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作风较好;

4.道德品行较好,廉洁自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

2.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

4.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的。

扩展资料:

试用期顺延

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期间,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朔、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2、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务员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