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怎么界定?我在中央直属行政执法机关持有执法资格证书,执法工作四年算吗?

从事法律工作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律工作等。

而你所说的行政执法,是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或者叫行政执法机关,不属于从事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