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观: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是: (一)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二)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 (三)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 (四)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 (五)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 (六)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