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负责部门和举报方式
校园欺凌负责部门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遭遇校园霸凌可以直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校园霸凌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承担一定责任,但是霸凌人员未成年的,按照法律规定。
校园暴力投诉方式如下:
1、校园暴力可以直接向学校投诉;
2、校园暴力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3、校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校园暴力事件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原因:
1、总体上现在的孩子们都是独生子女,比较自我,集体意识和尊重他人都要差一点。
2、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比如电影《蛊惑仔》系列,暴力的电子游戏等等。
3、一些家庭因为生活压力没有时间管教孩子,放任自流,富得成了亿万富翁没有时间管,穷得比如打工的也没有时间管
4、学校不敢管。现在的孩子们有一种看不起老师的倾向,认为老师穷,没有本事,根本不把老师放在眼里。学校怕管出事来,管理中往往也畏首畏尾。
5、上级教育部门没有给学校足够的支持、撑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