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阶梯用电的标准
南昌市阶梯用电的标准如下:
1、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以下,即月均180度以下,电价不变,为0.60元每度。
2、第二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160度至4200度,即月均180度至350度,电价上涨0.05元每度,为0.65元每度。
3、第三档电价为年用电量4200度以上,即月均350度以上,电价上涨0.30元每度,为0.90元每度。
水电煤气更名需要带以下证件:
1、水过户:在住房所在地的水业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及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需要办理银行代扣水费业务还需要带银行卡;
2、电过户:住房所在地的电业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及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更名后下次交电费时在电业公司缴纳一次电费,带着单子到银行签订代扣协议;
3、煤气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及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住房所在地的燃气公司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