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规定河道边建房虽要相隔多少米

堤坡线以外10~30米,保护范围堤坡线以外200米左右。

建房必须是管理范围以外,同时在保护范围内建房必须获得河道管理部门的批准。具体政策需到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有关规定。河道两边规定应有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范围的大小由省或市级政府发布的《XXX省(或市)河道管理办法》,一般管理范围是堤坡线以外10~30米,保护范围堤坡线以外200米左右。

扩展资料

第七条 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畅通。

第八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水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江河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河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河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