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什么违规行为应承担经济责任
法律分析: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1) 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占用、损坏住宅的***用部位、***用设备;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4) 侵占绿地、毁坏绿地;
(5)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6) 乱倒垃圾、杂物;
(7)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8)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