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法律的问题
这个事件涉及两个具体的事情。一个是周某及同事擅自阅读李某手机中的信息,侵犯他人隐私。周某及同事为侵权方,李某为被侵权方。
二是李某毁坏周某财物,李某为侵权方,周某为被受害人。
第二,考虑到损坏行为和之前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所以所有人员都负有责任。案例中提到,以前也有类似事情,但没有这么严重。那么可以认为,同事们没有太大的责任,可考虑免责。
费用主要由李某和周某承担,李某应承担70-80%的费用,周某承担20-30%
第三,手机估价。如能提供购买时的发票,可按发票价格-折旧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