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法制建设:律令大明律和大诰

元末,在农民起义和群雄逐鹿中,我们这支队伍异军突起,一路高歌猛进,最终问鼎中原,成就帝业。取得如此巨大成功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个极其重要,那就是严格的军纪。大明建国后,朱元璋更加重视国家的法律和纪律。因为他知道,治国毕竟不同于治军。正是因为他生在乱世,走出了荒原,目睹了灭亡,他才明白了一个道理:元朝的迅速灭亡,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纪律松弛,政治腐败,导致义军风起云涌,元帝国迅速崩溃。鉴于此,建国前后民国时期,朱元璋注重法制建设。明代法制建设:出生律令大明律和大诰。1371年6月的一天,朱元璋和大臣詹同在南京明故宫的奉天门谈论皇帝的统治。詹同建议,我们不妨效仿唐昱三代同堂,以礼为治国之本。朱元璋没有我听了之后不同意。他说,三代多以来,人们美国人的心很简单,国家治理是以民为本仁和道德是适用的;但是三代之后,当世界越来越糟糕的时候,人们美国人的心并不老,国家应该以法律为基础,使用权力和其他统治技术。特别是明帝国要以元朝法制的腐败为戒,革除元朝的遗毒,以唐宋为修法的基础,构建明朝新的法制。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朱元璋自攻占、建立吴政权以来,一直十分重视法律的制定和法制建设。从明初的法制建设来看,明帝国的法律主要由三块组成:第一块是律令;第二块是大明律;第三块是大诰。这三块最早的是律令。律令——大明律和律令直解律令明史完成于吴元年十二月。据律令年记载,郑铮二十四年,朱元璋任武昌,即议法规。也就是朱元璋在消灭陈友谅、张士诚之前,就开始和李善长等大臣商量制定法律的事。可能是忙于战争,朱元璋割据直到武元年,中国的法制工作才正式开始。当年10月,朱元璋下令由中书省牵头编纂法令状,由左丞相李善长为长官,杨显等人等20余人***同参与编纂,并向全体造法官提出立法原则,即立法贵在简,言词直明,人人易学,中庸之道,以革除弊端。在修订律令的一、二月间,朱元璋经常召集西楼的议法官、儒官,心平气和地谈法义,力求律令准确无误。他对皇帝的记录员熊鼎的日常活动,我我想看看部长们定的律令。如果有任何麻烦,我我会用自己的观点做决定,但是很多人想当然,很少有观点。盖刑法,重事也!失去其中一个,你就束手无策。为什么为了子孙后代而死抱着法律不放?此时的朱元璋尚未平定天下,却在华南取得了军事上的胜利。他依然谦逊,心态相对平和。尽管他重视本学科的立法,他可能更关注人民的心,所以他很卑微。大臣们讨论法规时,他会发表自己的看法。许多法律部长听到了主人的声明,所以他们停止了争论。他们都以为主人的意见很好。但是,朱元璋没有tt

也就是说,未来明帝国的全部法典,只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编完了。那么这是什么样的代码呢?据史书记载,它以律令为标准,适当增减,化繁为简,更注重轻盈。最后同意唐律***145篇,令***285篇,基本实现了朱元璋简洁的立法要求。于是,律完成后,朱元璋下令在全世界公布,并给了李善长等制定法律的官员很大的赏赐。由于朱元璋在美国的积极倡导和关注下,律令的制定和颁布得以迅速进行。但是,久居草莽的朱元璋太了解底层社会了。就连他自己也可能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法律条文都是用严格简洁的语言表述的,而普通人一般都是文盲,更别说认识和理解这些严格简洁但实际上很深奥的语言了。然后呢?朱元璋在——年想了一个普及法规的办法,类似于今天普法教育。武元年十二月十六日,命编法令的大臣、儒官再编律令,解释律令。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本普法教材或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