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民国第一位女博士有多厉害?

郑毓秀:中国第一位女博士

郑毓秀,法国人,苏梅人,中国著名的社会活动家、资产阶级女革命家、女权倡导者。她是民国第一位省级女性行政官员。地方法院的第一位女院长和两个审查和起诉部门的主任;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使节;第一个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律师。

郑毓秀是一个有个性的中国女人。郑毓秀出生于广东省广府市新安县西乡镇乌下村。郁秀从小就很聪明。她妈妈经常教她读经文,让她精通。她天生就有一种叛逆的精神:五六岁的时候,她从来不会让自己的脚被绑住;十三岁就敢和两广总督的儿子解除婚约。

光绪三十一年,郁秀进入天津石冲女子学校,接受西方教育。

光绪三十三年,郁秀和姐姐留学日本。在日本期间,她接受了孙中山的反清革命思想,并加入了同盟会。不久,郑毓秀回到中国从事革命活动。

1914年,为了追求救国的真理,郑毓秀离开祖国,前往巴黎深造。她在巴黎取了个外国名字“苏梅”,学的是法律。经过三年的努力,她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并加入了法国法学会,成为该学会的第一位中国人。

1918年受南方军政府吴主持的洋务调查委员会委派,赴法国开展国民外交,担任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联络员兼翻译。1924年,学习成绩优异的郑毓秀终于获得了巴黎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女性。

1925年,郑毓秀回到中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1926年,她和同学魏道明博士在法租界创办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1927年,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司法办公室主任、国民党上海党部委员、江苏省委委员、江苏地方检察院检察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上海法学院院长。

1928年,郑毓秀是国民政府立法院议员,国民党建设委员会委员,曾是五大民法编纂者之一。

抗战时期,原教育部副部长魏道明因与汪精卫、宋美龄、王宠惠等国民党官员关系密切,多次被提拔。

曾任南京市市长、驻美大使、台湾省省主席等重要职务。

1948年,郑毓秀夫妇移居美国并离开政坛后,漂泊在异乡的郑毓秀夫妇感到困惑。他们在巴西呆了几年,不想回大陆。之后他们又想回台湾省“缓一缓”,只好耗了一整天。郑毓秀住在国外,感到孤独,晚年生病了。他于1959年12月16日在洛杉矶去世,享年6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