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么
打官司并不一定需要请律师。
根据中国的法律制度,当事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聘请律师来处理诉讼事务。
开庭时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最大区别就是请律师可以降低诉讼风险,具体的区别如下: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
2、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调查证据。当事人聘请律师以后,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材料。
3、律师接受聘请诉讼以后,应当出庭参加诉讼,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综上所述,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没有规定诉讼必须由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