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授权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我国的授权组织行政处罚的规定,可以授权给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的组织;委托给依法成立的管理公***事务的事业组织。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授权组织的处罚权限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