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包括填写基本信息、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以及签署确认书。

一、填写基本信息

首先,在立案送达地址确认书上填写案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当事人姓名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司法机关识别案件和当事人身份,确保文书的正确送达。

二、确认送达地址

接下来,需要详细填写送达地址。这包括具体的街道、门牌号、小区名称、楼层和房间号等详细信息。同时,还需要提供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以便司法机关在需要时能够与当事人取得联系。

在填写送达地址时,当事人应确保地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如果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司法机关,避免文书送达延误或失误。

三、确认送达方式

立案送达地址确认书还需要确认送达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多种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并在确认书上注明。

四、签署确认书

最后,当事人需要在立案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或盖章,以确认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签署确认书后,当事人即承担了对所填写信息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立案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填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包括填写基本信息、确认送达地址和方式,以及签署确认书。当事人应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以便司法机关能够准确、及时地送达相关文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规定: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八条规定: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