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意见书作用大吗

律师的法律意见,可能确实没有用,但也许有一些作用当事人却未见得看得见。就题主提出的问题,“不被公检法认可”,很可能说的是刑事方面的案件。个人理解,对于刑事案件而言,律师能够“改变”的“量”不够大,甚至有些即便是有所改变但可能不被当事人看到,就误认为没有改变。既然进入了公检法,那么判处刑罚的可能性本身就已经很大。这个时候,律师能够让法官轻判就已经很好了。当然,能够改判更好,而且也有。但如果存在改判,那也是关键性证据出现反转,否则,也只能在量刑的轻重上面体现。代理律师庭上辩护尚且如此,那么律师的法律意见也同样是这样。律师的法律意见,不能看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很正常。同时,既然是律师的法律意见,那么除了法律法规上的适用外,还带有律师个人对整个案件的认识与判断。不同律师,其对同一案件的认识也可能略有差异,尤其是复杂案件,再加上适用法条的理解,那么给出的法律意见也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律师的法律意见可能确实没有用,更或许是有一些作用但当事人未见得看得见。

还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可能律师的法律意见相对来说,更“可见”。为什么相对而言呢?还是那句话,刑事案件有罪,还要分轻重,但民事案件,很多情况下只有输赢。即便是有赔偿比例的问题,也基本能够大体预测。所以,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律师的法律意见可能相对来说,更看得见效果,甚至在法庭上能够直接适用并左右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判决。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自己的权衡与判断也很重要。既然是律师的法律意见,意见就有差异,意见只是参考。而当事人是否愿意参考,权利全在当事人身上。比如,律师的法律意见说,这个民事案件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但也不是一定败诉(可能看不到对方的证据等原因)。这个时候,当事人是否继续打官司,就是当事人自己权衡和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