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小常识

1. 公司法律顾问 需要具备哪些知识

1: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并经注册,本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所以不光要懂得法律还要了解经济。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资格如下:

A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B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C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D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E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F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A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B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C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D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E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企业法律服务产品是无形法律服务有形化的产物。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些法律问题,通过分析企业需求、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处理经验,将法律解决方案系统化、规范化,增加法律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2. 法律顾问法律知识

你这么理解是有偏颇的,准确的说在法律上这叫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所谓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就是一方单纯的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享有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对应。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赠予行为。双务则必须要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以产生相应的权利或义务,比如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解除行为是形成权的一种。其比表现为单方行为。 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③ 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3. 当企业的法律顾问需要具备哪些知识

目前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更不是难以办到的事,问题的关键不是企业不想聘请律师当法律顾问,也不是律师不愿意为企业担任法律顾问,而是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后,往往出现“顾而不问”或“问而不及”的现象。

所谓《顾而不问》是指企业聘请的律师担任了法律顾问,常常是企业出了问题,找律师顾问时,律师不是出差了就是忙的顾不上问,所以企业名义上有律师当顾问,实际上是顾而不问,尤其是个别律师收取顾问费后,就很少去“顾问”了。 另一方面原因是企业认为无事可问,不知道如何发挥律师作用,每年只交费,把律师当成一种装饰。

所谓《问而不及》是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对企业发生的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很难准确、具体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尤其是在企业经营管理或技术领域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律师往往只能说些原则的意见,很难针对企业发生的实际问题提供具体的切实可行而又有实效的顾问意见。 这就是所谓问而不及。

应当看到,有相当数量的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后能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排忧解难,切实充当了企业的高参,受到企业的重视和肯定。尤其是一些不懂企业的专门业务,更不熟悉经营和管理,对企业技术问题一无所知,但是本着律师的敬业精神,配合企业分析研究,***同探讨,努力向企业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很快地把法律知识同企业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企业是满意的。

但为什么仍会出现顾而不问或问而不及的现象呢?有时是很严重的。这里一方面是属于律师应研究解决的问题,而本文主要是针对企业面对市场经济需要法律服务,但应该如何选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问题。

本人从是企业管理工作二十余年,同时又兼律师职业工作(现在是专职律师),担任不少行业的企业法律顾问,对企业如何请律师的问题有自己的体会和感受,在此谈一点意见以供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与决策者参考。 一、办事能力强、效率高、质量好,不仅是社会各界对人才需求的标准,同样是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标准那么企业如何才能达到这一目标呢?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企业自身的需求问题,二是律师界的现状分析。

研究企业自身的需求,解决的是‘主观愿望’问题,具体确定要解决的问题或矛盾;而对律师界现状的分析属于‘客观实际’。 *** 主席讲过办事情只有主观愿望同客观实际相符合才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

要解决这个‘相符合’的问题,不能不把‘主观愿望’搞清楚、搞明确、搞具体;又不能不把‘客观实际’做一个大概的分析和研究。什么是企业的‘主观愿望’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目的是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这是企业首先应该明确的‘主观愿望’问题。

如果是看到其他企业都请了律师当顾问,为了赶时髦,作装饰,当样子,自己也请了位律师,找个”救火队”,也以企业法律顾问名义相请,结果是‘火’可能扑灭,但不能保证,今后不再‘着火’因为企业请律师的目的只是为了‘灭火’不是为了‘防火’。如果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上发生法律问题或出现了矛盾或纠纷,结果请了一位主要从事房地产法律事务所的律师,可能这位律师,一是外语方面未过关,二是外贸业务不熟悉,于是又找翻译又查资料,花了很长时间,还没有弄清进出口方面法律关系,更难找准发生争议或纠纷的症结所在,最后只能从法律原则上提几点建议,很难一下子指出问题所在,不能分析发生矛盾的原因,找出是非的责任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更无法提供从多种方案中确定解决问题的最佳切入点,只能是问而不及。

有的企业是慕名请的律师当顾问,认为只有名律师当顾问,就可以包揽一切,而高枕无忧。可是企业一旦出现法律事务急需名律师,开方下药以求手到病除,恰巧名律师因有名望,请的企业及其他人较多,根本顾不上您的问题,有的虽已赶到但已是烟消云散,属于远水解不了近渴,又是一种“顾而不问”或”问而不及”。

以上可见,企业在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问题上一是存在‘主观愿望’不清的现象,也就是目的不清,请律师处于一种盲目状态。二是存在‘主观愿望’不明的现象,所谓‘主观愿望’不明是说企业对自己请律师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是清楚的,但找什么样的律师能解决问题不明。

由此证实;所谓企业‘主观愿望’的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企业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的内容、范围、性质或发生了什么法律性质的争议、矛盾或问题,企业自身应该明确。二是需要聘请具备哪些知识、能力或经验的律师可以处理这些法律事务或解决发生的矛盾或争议。

只有这两方面都清楚明确而具体的企业,才能称为‘主观愿望’明确。 二、什么是律师的‘客观实际’1、依据《律师法》规定,具备律师执业资格的条件是首先考取律师资格,其次是在某一律师所实习一年后经考查合格,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才能成为办理有关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

这里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律师资格是通过全国统一的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的。 而考试的主要内容是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宪法及。

4. 跪求回复公司法律顾问需要具备哪些知识

1: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由企业聘请,专职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并经登记,本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

所以不光要懂法律还要理解经济。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资格如下: A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涉及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B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涉及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C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涉及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D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涉及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E获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涉及专业博士学位。

F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除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只要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甄选参加考试: A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B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C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D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E获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专门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企业法律服务产品是无形法律服务有形化的产物。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些法律问题,通过分析企业市场需求、融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实务处置经验,将法律解决方案系统化、规范化,减少法律服务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