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分析

1、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李某赔偿全残保险金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

2、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邓某赔偿残疾保险金500元、医疗费用500元。

3、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之一毛某赔偿医疗费用80元。

4、毛某的弟弟不是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赔偿,由李某的监护人(父母)赔偿。

上述是建立在保险条款未约定免赔额和赔付折扣的情况,也不考虑医保自费药的情况。

李某未成年,所以,本案中不存在犯罪和自杀自伤的情况,如果李某已成年,由保险公司不承担李某的保险责任,其他人的责任可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