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判决将出炉,刘鑫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在我国,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只能是法律义务。刘鑫对江歌仅承担法律义务,因此不构成犯罪。

日本刑法理论中,将违反道德义务作为构成犯罪的情形之一,违反道德义务可能构成犯罪。 2016年11月3日,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被杀,事件刺激了中国人的道德观,已有超过百万人为此案请愿。但是,关于刘鑫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有待梳理。 ?

1. ?案情回顾 要理清刘鑫的刑事责任,先要理清本案的事实。 根据《中国日报》引自日本新闻网的报道,刘鑫和江歌一起回到了居住的公寓时,“发现陈世峰等在公寓楼门口,三人于是发生了争执,江歌叫刘鑫先回房间,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与陈世峰理论。陈世峰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具猛刺江歌的颈部和胸部,致使江歌失血过多而遇难”。 ?(江歌被害的那扇公寓门外) 刘鑫接受采访时表示,承认江歌的死与自己有关,但其当时并没有锁门。此外,刘鑫表示自己未听到江歌的求救。不过,看过案卷材料的徐静波表示,在整个案件,“尤其是江歌被害过程中,刘鑫是负有很大责任的。”由此,笔者对刘鑫“没听到江歌求救、没有关房门”的说法表示怀疑。 由于日本警方尚未披露完整案情,本文的分析仅基于以上情节进行假设性分析。 观点梳理 刘鑫有没有救助义务 江歌为刘鑫而死,刘鑫是否有救助的义务?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了刘鑫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2. ?针对刘鑫的救助义务,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 ?01 ?刘鑫仅对江歌承担道德义务,不承担法律义务 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源自法律(法理)的明确规定,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则不承担义务。故此,刘鑫并无救助江歌的法定义务。不过,“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江歌之死虽与刘鑫并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在道德上仍然是可以谴责的。 02 ?刘鑫对江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澎湃新闻推送文章《法学家谈江歌案:面对冷漠,法律真的无能为力吗?》认为,目前的证据无法认定刘鑫应付刑事责任,但在民事上可以向刘鑫主张赔偿责任。 03 ?刘鑫对江歌法定救助义务,应救助而不救助构成刑事犯罪 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刘鑫的行为使江歌陷入险境,由于先行行为是法定救助义务的来源之一,故刘鑫对江歌有法定救助义务,应救助而未救助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刑事责任分析 刘鑫不构成犯罪 就刑事部分而言,目前无法认定刘鑫对江歌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很难认定刘鑫的刑事责任。首先,本案行凶杀人者为陈世峰,刘鑫并无积极的作为,刘鑫不可能因作为而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刘鑫可能因为不作为而构成犯罪吗? 不作为要构成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规定,负有法定的救助义务而拒绝履行。即,不作为犯罪以法定救助义务为前提,无法定义务则不构成犯罪。

4.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但根据刑法通说,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有三:其一为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譬如母亲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其二为职业义务,譬如警察与消防员的救助义务; ?其三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譬如签订合同所产生的作为义务; ?其四为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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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就江歌案而言,江歌与刘鑫为朋友关系,且刘鑫不是特定职业的从业者,故不适用第一种和第二种义务;江歌与刘鑫未有任何的约定,因而也不符合第三种义务;刘鑫唯一可能承担的,为第四种,即因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