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是籍贯还是户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一、户籍所在地

1、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我国大陆的户籍制度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升学、就业、社会保障、居住等都与户口挂钩,并且两类户口的的规定作为区别对待。公安部门正在起草《户籍法》准备提交全国人大,预计会对目前严格的户籍规定做松动。目前部分地区(例如青岛)已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制度,统一为居民户口。

3、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参军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4、户籍,又称户口,一种主要以户为单位的人口管理方法。

二、籍贯

1、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也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指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籍贯在现代汉语中通常指“本人出生或祖居地”。

2、现在最主流的做法是以一个人父亲的籍贯为自己的籍贯,而不是这个人自己的出生地。由于在中国填报籍贯的历史不到一个世纪,大多数人的籍贯其实通常是其在二十世纪初出生的那一代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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