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扣车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不去处理,运管部门会给你一个期限,最晚时间,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二、运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超过期限不来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然不来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没有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利拒绝罚款。根据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驾驶证可能永远被吊销,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事情一定要负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等到明白了才发现太晚了,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没有收据的,当事人有权利拒绝罚款。根据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超过期限不来处理的,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然不来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