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法律硕士各学校入取率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比例平均为12.4。下面提供一些高校的录取比例,为考生了解各个学校的竞争程度,以及如何选择学校提供参考。
北京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2。 中国人民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9.2。 中国政法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8.8。 武汉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9.1。 吉林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8.7。 复旦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9.4。 浙江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8.6。 清华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6.6。 南开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8.4。 南京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1.8。 中山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6.7。 四川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2.6。 山东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9.1。 厦门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2.3。 上海交通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2.5。 对外经贸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7.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22.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4.7。 西南政法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4.6。 华东政法学院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2.7。 西北政法学院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0.6。 南京师范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24.5。 兰州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0.4。 黑龙江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2.9。 湘潭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7.3。 安徽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3.9。 苏州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7。 郑州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8.6。 山西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2.9。 辽宁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16.6。 云南大学的平均录取比例约为8.8。 贵州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33.1。 海南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65.4。 湖南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27.8。 江西财经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27.8。 烟台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38.5。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43.2。 西南财经大学的2004年的录取比例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