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时间规定的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1、对于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可以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3、对于办公室装修,根据国《房屋室内装潢管理条例》第26条的法律法规,从业房屋室内装潢项目的装饰设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装饰设计工程施工时间,降低工程施工噪音,降低环境污染问题。

4、对于小区装修,一般的工作日上午8点到12点,下午14点到18点是被允许的装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