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院执行的意思是:
1、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2、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法院执行的步骤:
1、审查立案。审查提起执行的手续是否完备,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法正确,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等法律文书,是否发生了法律效力,是否超过了履行期限等。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应立案。
2、了解案情,明确执行事项,询问当事人。
3、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如填写强制执行证,制定强制执行方案,明确强制执行的对象和范围,通知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等。
4、实施强制执行。其方法有查封,变卖财产,扣压,划拨,提取银行存款或劳动报酬,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一定行为等。
5、做好执行结束的有关工作,如填写执行结束表,结算执行费用。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要及时通知行政机关,上级法院交办的,或者是受委托代为执行的,应及时向上级法院或委托代为去函,告知执行及时。然后,将全部执行材料装订卷宗归档。
法院被执行人受到的限制:
1、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2、被限制高消费,具体限制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