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婚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是否违法?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从男方角度来看,正常的夫妻感情好的情况下,男方需要性生活是正常的生理需求,对于一些性能力极强大的男性朋友来说,女方根本无法满足男方的需要,所以会出现强行的情况,但是我觉得必须尊重女性的意愿,长期强行发生性行为会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从女方的角度来看,女性朋友应该是属于性冷淡方面,所以对性生活并不是那么的强烈,所以当男方要求性生活时拒绝。综上两方面原因,就是性生活不和谐,会造成什么后果,离婚也是是可能的。

如果感情好的情况下,只是这方面强行的行为,一般妻子不会去告丈夫。第二种情况,夫妻感情破裂,女方想离婚而男方又不想离婚的情况下,女方一般对男方并没有感情,甚至觉得男方有些恶心,不可能发现夫妻关系,所以男方要求过性生活的时候,遭到女方拒绝。存在争议。

婚内强奸,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使用暴力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丈夫是否可以成为强奸妻子的主体。但如分居、提起离婚诉讼等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重点:婚内强奸这一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法理上也一直存在着争议。我国刑法原则上将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造成伤害后果或者有虐待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

夫妻是经过法律的允许才结婚住在一起的,作为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也是天经地义的。如果女方不愿意同男方发生关系,男方霸王硬上弓强迫与女子发生关系,这显然是男方的不对了,不管怎么说也得征求女方的同意才行。

但说到犯了强奸罪,就有点过分了。顶多就是犯了大男子主义,对老婆态度有点强硬了。有些人只关心女方的不配合不愿意,却没有考虑到男方的感受,食色性也,你这样的不配合不愿意,使小性子子,是想把男人逼到小三的怀抱里吗?但男人也应该体谅老婆,有时候老婆累了或者生理期,你也应该控制自己不与老婆发生性关系才好。

最后,夫妻之间要和睦相处,相敬如宾,能在一起是辈子的缘分,要好好珍惜。但是如果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大家好聚好散嘛!不必要非得这样。女的退一步,男的理解一下,居然女方不情愿那就不要强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