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对于法人的后果
法律主观:
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是,如果 法定代表人 担任破产 公司的董事 或者厂长、经理,又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则自该 公司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监高人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