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第三方催收在联系到本人的前提下联系到我的亲属进行催收是否违规?

信用卡逾期第三方催收在联系到本人的前提下,联系到本人亲属进行催收的行为属于违规的行为。

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扩展资料: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发卡银行应当建立信用卡欠款催收管理制度,规范信用卡催收策略、权限、流程和方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发卡银行不得对催收人员采用单一以欠款回收金额提成的考核方式。

第六十七条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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