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赠与合同受法律保护,那么未成年人的买卖行为成立吗?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未成年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0周岁以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在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两种。
二、一般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从事民事活动(包括买卖活动),但可以使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而不负担任何义务的民事活动除外,纯获利益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即法定监护人)进行代理。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订立买卖合同),以及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其他民事活动而订立的合同,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四、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了买卖行为,需要分析该买卖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以及是否为纯获利益、而不负担义务,如均符合,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如不符合,则需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五、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通则》第12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通则》第1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