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拘留的区别
我国拘留分为三大种类,即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它们的区别如下:
一、性质不同
行政拘留属于惩罚性措施,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属于强制措施。
二、羁押的时间不同
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行政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三、羁押的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司法拘留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四、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五、目的和结果不同
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
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
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