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形式过户的房子能追回吗
通过合法买卖的方式过户房屋的,出卖人不能追回。但是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关键在于对方是否同意解除。如果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没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这份合同就无法解除了。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过户的房子算夫妻***同财产吗?
婚后过户的房子不是必然属于夫妻***同财产的。如果该房子是过户到夫妻双方名下的,算***同财产;如果是只过户到一方名下,并且房产所有权人明确表示只给一方所有的,则不是夫妻***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