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知识产权的有
法律主观:
属于知识产权的有: 1、专利权,其主要保护对象为发明创造,即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著作权,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作品等作品; 3、商标权,其主要保护对象为商品或服务一定范围内的专用权; 4、其他属于专利权的权利。
法律客观:《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