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问室管理制度法规
法律分析:一、候问室有被继续盘问人时,必须由民警值班看管,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参与值班看管。
二、看管民警应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记录值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严禁脱岗和睡觉。
三、严禁将未批准继续盘问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擅自送入候问室,禁止将不同性别的被盘问人送入同一候问室。
四、被盘问人送入候问室时,看管的民警应当问清其身体状况,发现被盘问人有外伤、严重疾病症状和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办案单位带班领导,及时妥善处理。
五、将被盘问人送入候问室时,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应当制作《暂存物品清单》,经被盘问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后妥为保管。
六、在继续盘问期间应当为被盘问人提供基本饮食;对继续盘问12小时以上的,应当为其提供卧具。
七、看管民警带领被盘问人离开侯问室如厕时,必须严加看管,防止发生事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