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有何影响?

清末所进行的大规模修律活动,虽然在主观上是一种被动、被迫的立法活动,修律本身也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和局限性,但在客观上也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在中国近代法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首先,清末变法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制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已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中国传统的封建法制开始转变成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显著特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制。

其次,清末修律引进资产阶级的法律为蓝本,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通过清末大规模的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对以后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党政府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再次,清末修律在一定程度引进和传播了西方近现代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清末变法修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向国内介绍和传播西方法律学说和资本主义法律制度,使得近现代法律知识在中国得到一定程度的普及,从而促进了一部分中国人的法治观念。

最后,清末修律在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