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饭店坍塌案,谁负责?
很显然,饭店老板要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8月29日,山西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陈庄村聚仙饭店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7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从法律上来讲,这已经不是简单谁来承担赔偿责任问题,而是重大安全事故,饭店不仅要承担赔偿受害者家属,更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地饭店名叫?聚仙饭店?,在当地算比较高档饭店,当地本村以及邻村谁家办宴席基本都会选择在这家。
8月29日,李大爷过80大寿庆寿宴,在9点40许的时候饭店一楼倒塌了,接着2楼加盖的彩钢板房也塌了下来,惨剧就这样酿成了!
那么谁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首先饭店老板负有不可推卸赔偿责任和相关?刑事责任?!
原因如下:
一、房屋结构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倒塌聚仙饭店,原本只有一层,屋顶为上世纪90年代预制板结构,如今已经有近30年历史,如今这种结构房屋已经被列入安全隐患房屋,必须选择拆除重建。
该饭店依旧选择继续经营,在带有安全隐患房屋下经营本身就是不符合要求经营,但该饭店依旧选择在顶层加盖一层彩钢瓦,饭店又向地下挖了一层作为宴会厅!
本身饭店房屋结构就存在安全隐患,饭店负责人不仅没有规范经营,反而在具有安全隐患房屋下再向上向下加盖一层,无疑增加该房屋隐患!
不知道该饭店老板是不是该房屋房东,如果是,那么该饭店老板要承担此时事故绝大部分责任,如果不是,那么该饭店老板和房东各自承担一半责任!
其次、当地相关房屋监管部门!
该饭店建设于上个世纪,采用预制板结构建设,至今这种结构房屋已经被列入安全隐患房屋,不适宜经营。
如今房屋通用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既然该房屋已经被列入安全隐患房屋,当地相关监管部门就应该及时关闭这家饭店,或者让该饭店拆除重建,如今事故已经发生,自然当地相关监管部门负责监管不力责任!
总结
惨剧已经发生,如今最好结果就是妥善处理遇难者和受伤者家属善后问题,饭店负责人要承担起相关所有责任,更多要以此为例,加大宣传,让同样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