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新规范2020

消防验收规范新规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设计责任义务有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设计单位还要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申请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2、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4、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5、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防火分隔系统:

1、用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未设置手动控制按钮,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不能实现“两步”降。

2、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没有下降到底。

3、同一防火分区内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多樘卷帘没有群降。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4、防火卷帘动作及到底的反馈信号在消防控制室内不能显示。

消防验收常见问题有哪些?

1.总平面布局方面有防火间距不足、救援操作场地尺寸不足、消防扑救面有高大树木或有进深大于4米的障碍物等。

2、消防供水及供电方面有未设置两路消防供水、未开通正式用电、变电所内未设置灭火系统等。

3、消防设施及消防产品方面有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与产品名录不符或者无国家强制性认证,现场选用的消防设施或消防产品与无法满足设计需要,屋顶测试消火栓试压无法启泵或压力不足,机械排烟口风压不足等。

4、建筑防火方面有土建防火封堵不到位、玻璃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的缝隙未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实、人密场所房间疏散门宽度不足0.9米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