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三姐的真实案情
杨三姐认定二姐死得不明,决定到县衙告状。关于这次告状,她后来曾对一个亲戚说:“大宋朝还有秦香莲告状呢,当时都已经是民国了,我为什么不敢!孙中山建立的中华民国,讲的不就是人人平等吗?我就是要到官府去找一个平等……找不到平等,我宁可死在大堂上。”
四月初三,杨三姐请周永清律师写了状纸,具名“杨三娥”,在哥哥杨国恩的陪同下开始申冤告状。出面审理此案的是滦县“帮审”牛楚贤(相当于副县长,剧中人叫牛成)。高占英向牛成行了重贿,还买通了地保等人出示伪证,加上高本人当堂辩称杨氏确实“因病而死”,虽经三次开庭,牛楚贤始终偏向高家,斥责杨三姐“无端猜疑,不足为据”。杨三姐气得拿出剪刀欲自杀,被人夺下。 这天,闻讯赶来的群众把高家坟地围了个水泄不通。杨厅长也亲临现场。第一次验尸因验尸官受贿,潦草结束,宣布除了手有轻伤外,身上并无致命之伤。杨三姐闻言跪倒在验尸官面前哭道:“我姐已死在高占英手里了,难道你还想让我死在你手里吗?我可是拿命打这场官司呀,你可要对得起苍天啊!”在场的人群也发出呐喊。也许是受到震撼,验尸官当场交出贿银,再次仔细验尸。只见死者左腹有一条二寸刀口,下腹中部有两处刀伤,两腿汇合处也有一处刀伤,裤内塞满止血用的白灰……最后竟从腹部取出钢刀一把!铁证如山,杨二姐死于谋杀无疑。
验尸完毕后,高占英被带回天津,随即向直隶高等审判庭提起公诉。杨三姐兄妹生怕节外生枝,也随后赶往天津“顶案”,观察动静,等待判决结果。由于高家到处“打点”,还鼓动学界人士出面具保,致使案件迟迟不能判决。哥哥杨国恩只好到一家牛奶厂做苦工维持他们在天津的开销,焦急地盼望着能早日给亲人申冤。然而在那样的社会条件下,任何一个案件要想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都是很不容易的。 1919年10月5 日,在“开棺验尸”一年多以后,直隶高等审判厅终于开庭审判,主犯高占英在法庭上百般狡赖,拒不承认杀人害命的犯罪事实,但人证、物证俱在。高等审判厅依照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刑律第七十八条,判处高占英死刑;高贵章(高占英之父)、金玉(同案犯)因已潜逃,俟捉拿归案后另行处治;原滦县帮审牛楚贤因系民国命官,需呈报省政府予以严惩。10月6日,天津《益世报》的“本埠新闻”栏目中发布了一则短讯:“滦县高占英谋杀其妻一案,经高等审判厅判决,判处死刑。” 在天津“顶案”的杨氏兄妹,听说绞死了高占英,急跑到刑场时,人早已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