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
幼儿介绍如下:
幼儿,指1岁的孩子度过了婴儿期,进入了幼儿期。幼儿无论在体格和神经发育上还是在心理和智能发育上,都出现了新的发展。动作发育周岁的孩子已经能够行走了,这一变化使孩子的眼界豁然开阔。
周岁的孩子开始厌烦母亲喂饭了,虽然自己能拿着食物吃得很好,但还用不好勺子。他对别人的帮助很不满意,有时还大哭大闹以示反抗。
他要试着自己穿衣服,拿起袜子知道往脚上穿,拿起手表往自己手上戴,给他个香蕉他也要拿着自己剥皮。这些都说明孩子的独立意识在增强。
幼儿的成长介绍如下:
幼儿,通常是指1岁至3岁的儿童,与1岁以内婴儿相比,身长和体重的增长速度有所减慢。生后第一年身长***增长25厘米左右,1岁后身长增长速度逐渐减慢,1~2岁内全年身长增长约10厘米。2岁以后更慢,平均每年增长5厘米左右。
1岁以后直到学龄期,小儿体重每年平均增加2公斤左右。通常3岁以前的小儿体重增长较多,3到7岁身高的增加较体重为快。1—3岁小儿的体型仍为躯干部较长,下肢相对短。由于活动量增加,从外表看,不像婴儿期那么胖,这是正常现象。
幼儿的特点介绍如下:
2~3岁的孩子天真、幼稚、纯洁、活泼,身心在迅速发展,在各方面都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实在是最惹人喜爱的了。
2岁的孩子开始用语言与人交往,他那带着奶气的语言虽然极为简单,却标志着极为重要的掌握人类交际工具的新里程。到了2岁,他能自如地运用言语表示请求、愿望、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