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实施细则解读

教育惩戒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教育惩戒实施细则》对应当给予教育惩戒的情形作了具体化,规定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 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教育惩戒实施细则》 中表述的教育惩戒措施采取概括式表述,根据程度轻重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 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 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 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