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合同一都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需要发出要约并且被要约人做出相应的承诺,合同才生效。以下就由为您带来的社会团体是否可以签订合同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社会团体是否可以签订合同

1、社会团体只有经过依法登记成立才能成为合法的民事主体,才有资格与企业签订合作合同,即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才能从事民事法律行为;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虽然不需要登记,但这样的社团只能在本单位内部活动,不能对外成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自然也不能与企业签订合作合同。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主观要件,是指作为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不论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即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只要造成违约的事实,均应承担违约法律责任。《民法典》还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二)客观要件,是指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未按照法定或约定全面地履行应尽的义务,也即出现了客观的违约事实,即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此外,《民法典》还有关于先期违约责任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违约责任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只有不可抗力可以免责。至于缔约过失、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采取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向受损害方赔偿损失。

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团体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首先是要看社会团体已经经过了登记,如果已经登记,那就可以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