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义的发展历程
《唐律疏义》正式的名称是《永徽律疏》,唐律疏义是后世对其的通称。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义》。唐高宗时下诏:“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由太尉长孙无忌、司空李勣、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刑部尚书唐临、大理卿段宝玄、尚书右丞刘燕客、御史中丞贾敏行等人,“广召解律人”,编定了永徽律,分名例、 、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和断狱等12篇,502条。后来又在律条的后面加上了注疏,由此合称《永徽律疏》。其后有唐一代在无更改,一直使用,对后世的封建立法如:《宋会要》、《大明律》、《大清律例》等产生了深远影响,并直接影响东亚及东南亚多国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