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了解的朋友介绍一下台湾高雄大学
为配合政府产业政策发展,推动亚太营运中心(即南部科学工业园区、高雄多功能经贸园区与国际仓储加工转运中心),协助高雄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并支援传统产业外移的技术和管理人才,於2000年2月1日成立国立高雄大学,成为千禧年唯一新成立的国立大学。
本校自2000年设校之初,从仅有西洋语文学系、法律学系、政治法律学系、应用经济学系、应用数学系、电机工程学系等6个大学部学系,一直持续成长至今拥有大学部19个学系、4个独立研究所(18个系所有硕士班、8个系所有硕士在职专班、3个系所有博士班)、5个EMBA硕士在职专班的傲人规模,成长速度居大学校院之冠,未来将继续朝向设立新颖、符合时代潮流的系所努力
国立高雄大学於民国89年2月1日成立,第一年经教育部核准成立六个学系,法律学系为其中之一,并自89学年度招生。
本系著重於法学教育传统科目的教学暨研究。传统法学科目是历经岁月洗鍊的法学精华,是目前法学教育的主流,是法学向新领域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扎实的厚植传统法学科目之研究暨教学,才能为法学教育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固的磐石。
传统法学教育科目主要指民法、商事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强制执行法、法理学、法制史…等。本系除了强化传统法学之教学研究外,另将劳资、环保、技术移转、智慧财产权、国际经贸等法律问题列为教学之重点,以因应社会发展之需要。另外,本系亦重视科技整合教育,提升教学之品质。
本系现有专任教师九位,兼任教师八位,学生数硕士班一百三十七人(含一般生及在职专班),大学部二百三十一人、二年制在职专班四十八人,总计四百一十六人。惟目前二年制在职专班已停止招生。
贰. 发展重点
学士班(包括二年制在职专班) 硕士班
1.民商法之教学暨研
2.刑法之教学暨研究
3.民事诉讼法之教学暨研究
4.刑事诉讼法之教学暨研究
5.宪法、行政法之教学暨研究
6.法律哲学之教学暨研究 1.民商法专题与比较研究
2.刑事法专题与比较研究
3.智慧财产权专题研究
4.资讯法专题研究
5.欧体法专题研究
6.科技法专题研究
参. 毕业生出路
除继续深造就读国内外研究所,日后为法律学者外,得参加律师、司法官、检察事务官、公证人、观护人等国家考试,从事神圣之司法或司法行政工作,亦得经甄选担任法官助理,或至公司行号担任法务人员。由於国家及人民对法治社会的期待,本系毕业生发挥所学之机会甚多。
本系二年制在职专班,可学习到第二专长或接受到进阶的回流教育,以加强就业机会或增进职业需要,亦可继续深造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硕士班毕业生,已具法律之专业,除可继续至博士班深造外,可充分发挥所学,从事法律之专门职业工作。
95年及96年本系毕业生在国家考试上均有不错的表现,95年大学部93级李音仪考上司法官及律师,96年大学部94级刘美香亦同样双榜,另有7位律师及十余位考上各种国家考试。
肆. 愿景
一、配合国家法治建设,培育法治人才:
国家建设除应进行经济建设、交通建设、国防建设等有形建设之外,尚应配合法治建设方能达成长治久安之目标;台湾过去进行十项建设、十二项建设,及现在进行的亚太营运中心计画,都为提升国家经济力量、促进交通发展及厚植国防实力等有形力量,奠定了深厚之基础;但经济成长须法律制度相互配合,国家长远之计仍应培植法治人才,完备国家制度,使政府依法行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方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并晋身於先进国家之列。台湾民主政治的发展,於总统、副总统的实现「直选」已达最高境界,然社会意见不同,常有脱序现象,要达「心灵改革」的理想境界,首赖法治建设,民众必须具有高品质的法律素养。高雄大学系综合性大学,本系之设立不仅对未来高雄大学学生之法学教育提供了研究学习的环境,并且在为国家培养法治人才方面,亦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二、均衡南北法学教育迄今之发展差异,成立南部法学教育之重镇:
从台湾大专院校法律学系之分布情况观察,综合性大学法律学系主要分布於北部,南部之综合性大学仅有成功大学与中正大学设有法律学研究所与法律学系,对法学人才之培育尚嫌不足,大高雄地区之民众数十年来一直期待中山大学设立法律学系,迟未能实现。高雄是南部重镇,本系的成立均衡了南北法治教育之差距,亦成为可提供大高雄地区法治人才以作为因应未来经济与政治发展的重要培育中心。
大学之使命不但在培育接受高等教育之学生,而且可经由学生、教师提供对於周遭城市文化气息之灌输及知识之传播,藉以提升民众的品质,高雄大学在肩负此一使命之下设立本系,同时提升了以高雄为中心的南部地区法治教育水准。
三、针对高雄地区工业、人文特色培养特定领域之法学人才:
高雄是台湾之工业重镇,因为工业发展所引发之问题,诸如:劳工问题、环保问题、土地问题、智慧财产权问题,技术移转问题,甚至都市计画问题等等都日趋严重。高雄是台湾最大的港口,世界第三大货柜港,亚太营运中心的国际海运转运港,其因具有浓烈之国际性,因此亦引发了航海、保险、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经济等相关问题,上述之领域均有待培养高级之法律专才以应需求。综观我国各大学法律学系所开设之法律专业课程,虽多少与此有关,并有一定之成就,但既未将上述领域专才之培养作为建院建系之重点,高雄大学纡衡发展前景,及培养解决上述问题之法律人才,经反覆周详之讨论,除强化基本法律课程之教学研究外,亦将劳工问题、环保问题、土地问题、智慧财产权问题、技术移转问题、都市计画问题、航海问题、保险问题、国际经贸问题等领域当作法学教育之重点,以凸显高雄大学法学教育之特色。
四、提供法学推广进修教育及社区发展教育之环境:
鉴於全面提升国民法学知识与培养健全法治观念之必要,本系之任务,除校内学生之法学教育外,尚应在法学领域进行推广教育及进修教育,以符终身学习社会的教育改革理念。目前本系开设之推广教育学分班,大幅地提供了政府员工、企业经理人才、劳工及当地住民进修法律课程之机会。
五、筹组法律服务社,提供住区居民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社之成立,一方面提供住民法律谘询,健全社会法律价值,另一方面,经由服务过程,可同时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及社会正义的观念。本系支援设立之法律服务社基於上述理念,加入服务的成员除了本校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大学部学生,更邀集了南部地区实务界之司法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同为住区居民提供功能更完整之法律谘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