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车祸了车主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对方有合法驾驶证的,车主无赔偿责任: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无论如何都有连带赔偿责任的。但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施行,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车主在明知对方喝过酒的情况下把车借出,最终造成事故的,那车主要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借车人肇事后逃逸后,车主无赔偿责任.车主在将车辆借给他人时,对车辆性能、对借车人的驾驶资格、身体状况是具有审查义务的。如将明显有性能问题的车辆借给他人或将车辆借给明显不合适驾车的人员,存在明显的过错,则面临损害赔偿责任。
外借车辆时,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基于车主将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律师建议在出借车辆时注意以下几方面信息:
1.检查自己的车辆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车辆是否定期维修保养,最根本的来说,要明白自己的车辆是否通过年检;
2.核实借车人驾照信息,借车人驾照是否合法、过期、准驾车型与车辆是否符合等;
3.借车人是否喝酒、酗酒甚至有没有吸毒的历史,借车人是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
4.核实借车人是否成年;
5.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