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对证人证言质证意见

法律主观:

需要看案情,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民事证人证言不可以单独当成定案依据,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