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合同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包装条款是主要贸易条件之一,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按照各国法律规定买卖双方对包装条款一经确定,卖方所交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

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包装内容量、包装的文字说明和包装费用的负担等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任何一点都不能忽视,尤其是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包装的文字说明,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因为这三项而引起纷争、索赔,甚至取消合同。实际上,只要严格按照合同及国际惯例进行包装,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

1、包装方式

(1)箱(Case)。凡价值较高,容易受损的货物一般用箱装。箱可以分为木箱、夹板箱和钙塑箱,以供具有不同特点的商品选择使用。为解决木材资源和便于处理废弃包装物,目前趋向以纸箱取代木箱,有些贵重商品目前仍在使用金属箱。箱内一般衬用防潮纸或塑料薄膜,有时则衬用锌箔或锡箔;箱外通常包有打包铁皮或捆有塑料带。

(2)包(Bale)。凡可紧压且品质不受损害的货物可采用包的方式,常见的包装材料有棉布或麻布,也可以机压打包。包外用铁皮打包或塑料带扎紧。

(3)桶(Drum;Barrel)。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货物可用桶装。制桶的材料与箱的材料类似,有木材、夹板、纸板、铁皮、塑料等。

(4)袋(Bag)。一些农产品和化学原料常用袋装。袋的制作材料通常是棉制、麻制的物质。有时也用纸制和塑料的材料。为加强包装牢度,经常采用纸塑复合、多层塑料复合和编织袋。

(5)集装箱(container)。目前,不少商品可直接装入集装箱进行运输,例如:机器设备。

此外,还有篓、坛、罐等包装方式。

2、包装的材料

包装材料是指制造货物的包装所使用的原材料,它既包括制造运输包装也包括制造销售包装的材料。

根据材料,包装可分为纸制包装、金属包装、木制包装、玻璃制品包装和陶瓷包装等。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条件都要求不同的包装,在选择包装材料时,除了要使其能满足货物的通常要求,还应该考虑到进口国对包装材料的特殊要求。例如,美国规定,为防止植物病虫害的传播,禁止使用稻草作包装材料,如被海关发现,必须当场销毁,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订立条款时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方面,同时应该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材料来包装。

3、包装的内容量

包装的内容量是指每一个包件内所装货物的数量。如有数量搭配、颜色搭配和尺寸搭配等还必须在包装条款中写明。

4、包装的文字说明

通常,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都会有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包括运输标志及其它文字的内容和使用的语种。

在外包装上会使用运输标志,只要使用约定的标志即可,如:唛头、指示性和警告性的标志等。

对销售包装来说,文字说明的要求较高。内容上要符合规定,语种也不能用错。例如,在文字内容上,日本政府规定,凡销往日本的药品,必须说明成分,服用方法以及功能,否则海关就有权扣留,不能进口;在语种的要求上,很多国家也有特别的规定,例如,加拿大政府规定,进口商品说明必须英法文对照;运往法国的产品的装箱单及商业发票必须用法文。

5、包装费用的负担

明确买方所需特殊包装的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一般的运输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之内,对于买方要求特殊包装的,超出的包装费用应由买方负责,如果合同中不作明确规定,容易引起争议。在进口合同中,特别是对包装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包装条款必须订明费用由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