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什么意思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复核期,就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之后,等待复核结果的这段时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通过后,才可以执行。死刑复核程序没有期限。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死刑具体有以下几种适用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综上所述,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判决的外,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缓案件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