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招商手册》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可以不受理,只能向工商局投诉吗

不要受法院误导,依法维权

1、商场发布虚假广告引诱客户,已构成对客户的欺诈,因此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第52条

2、法院个别人的解释是明显歪曲事实,玷污了法院的名声

3、必须依法起诉处理。

4、商场虚假宣传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第42条。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