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百度

《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机制、期限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是为了贯彻社区矫正法律的精神,明确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权限、程序等具体事项而制定的细则。该法实施办法***分为六章,包括总则、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限和监管机制、矫正工作程序、矫正措施和监督抽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其中,《实施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和监管机制,包括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帮教与矫正、社会支持与帮助等方面的规定。此外,《实施办法》还对社区矫正期限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包括矫正期限的计算、终止和延长等。同时,《实施办法》还对社区矫正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阐述,包括社区矫正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针对社区矫正措施和监督抽查,实施办法中规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矫正措施,同时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在监督抽查方面,实施办法规定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等。

社区矫正措施都有哪些?社区矫正措施包括管制、缓刑、假释、暂时出所、社区服务等。具体而言,管制指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每日定点报到或者住所登记;缓刑指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并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接受社区矫正;假释指对于服刑的罪犯,在刑期履行期逾越二分之一时可以申请假释;暂时出所指将未判决或判决未满刑期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暂时移交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社区服务则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意见引导、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服务的方式,以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和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社区矫正机构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关爱和教育帮助,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内部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依郑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看守所关押罪犯圆哪拟暂予监外执行,适用社区矫正的,可以委托开展调查评估;

(二)对看守所关押罪犯拟暂予监外执行的,核实并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监执行条件的,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三)对从看守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及时通知并送达法律文书,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

(四)对社区矫正对象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到场处置经社区矫正机构制止无效,正在实施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等违法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处置突发事件;

(五)协助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逮捕决定;被裁定撤销缓刑、假释和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逃跑的,予以追捕;

(六)对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社区矫正对象,送交监狱或看守所执行;

(七)执行限制社区矫正对象出境的措施;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